1..商品來源:*原產地(國):日本茨城縣*廠商名稱:大樂股份有限公司*廠商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463號*廠商電話:07-392-69002.使用方法:開封後食用3.注意事項:*因電腦螢幕設定及個人觀感之差異,本賣場之商品圖片僅供參考,以收到實際商品為準,請見諒。*過敏原本產品含小麥.乳.大豆.雞蛋.魚及其製品*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E-186060202-00000-6*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:1002字第13PR000115號6.保存方法:請置於陰涼處常溫保存7.製造日期/保存期限:730日。(有效日期請請詳見實物商品外標示,若無日,以當月最後一日計)